98 年獎勵圖書借閱」活動實施計畫

 

一、目的:圖書館乃個人汲取知識與進行學習的重要終身學習機構,為鼓勵民眾閱讀,落

實城市閱讀風氣,發揮圖書館的公共價值。

 

二、獎勵對像:凡使用本館個人借閱證、家庭借閱證、班級借閱證及團體借閱證等之民眾

或團體,借閱本館(不含文化中心圖書館)圖書資料為獎勵對象。

 

三、評分機制:依據本館圖書系統統計,各類型借閱證(個人、家庭班級、團體)自 97 年 12 月 1 日 至 98 年 11 月 30 日 止,借閱本市各圖書分館所屬圖書資料, 包括鼓山、旗津、右昌、楠梓坑、左營、三民、新興、新興民眾閱覽室、鹽埕、前鎮、寶珠、南鼓山、翠屏、陽明、高雄文學館共 15 館,分別 計算各館借閱冊數數量排行。

 

四、獎勵辦法:

1. 全市(不含文化中心圖書館)總借閱冊數數量排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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